华蓥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2017-2018年度常用工程材料供应商入库
备选评标办法
1、总则
1.1、评标委员会:由公司2016年9月6日成立的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完成本次年度供应商入库的评标、定标工作。
1.2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报价人。
1.3 评委会按照询价书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报价书是否符合询价书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报价书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2-5名中标候选人及其对应价格呈报董事会确定入选;
1.4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报价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评委会决定报价书的响应性应该依据报价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6评委会发现因询价书表述不清可能影响报价人报价的情况,确需现场说明的事项,评委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2、评标方法
2.1 采用报价形式进行竞争,供应商现场填写和提交报文件。
2.2 入选供应商的确定:
2.2.1采用最高价淘汰制。
(1)单一规格的材料(如页岩砖、河沙),直接淘汰报价最高的供应商。
(2)多规格材料(如二级钢筋砼管、水泥制品)按规格型号淘汰所有的最高报价,保留各供应商的非最高报价。若同一供应商的全部规格型号均为最高报价则该供应商被淘汰。
2.3 入选供应商成交价格的确定:以最低价和次最低价的平均价确定为入库供应商的拟成交价格。
3、评标程序
3.1报价书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书的规定,对报价书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报价人报价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询价书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询价书要求报价的;
(3)单位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或自然人报价未签字按手印的;
(4)属于禁止参加投标供应商的;
(5)被政府采购部门纳入黑名单或与我公司合作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
3.1.2符合性检查。主要审查报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人报价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不符合询价书规定的价格标的;
(2)报价文件载明的事项与询价书发生抵触的(如不含税、不运输装卸的等);
(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报价方式与询价书要求不一致的(如货物名称等)。
(4)不满足询价书规定的其它报价无效情形的;
(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实质性内容与询价书要求不一致,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询价书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在报价书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委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报价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书的实质性内容,但以下内容不得澄清:
(1)被淘汰的最高价格(宣读后);
(2)不符合询价书要求的备选方案(如有)
(3)供应商报价书中不响应询价书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3.3报价书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报价书中出现同一类别多个报价的以较低的为准;但出现2处以上(含)多个报价的按无效处理。
(2)多规格材料部分未填写报价的按部分放弃处理,单一规格材料未填写的按弃权处理,均不得补填。
3.4比较与评价。按评标方法(本办法第2条),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书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5推荐2-5名中标候选人。候选人按评审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询价书及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询价书(有偿或无偿获取)的报价人名单和评委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报价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
(6)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的入库供应商名单和价格,形成工程材料采购评审会签表并呈报董事会。
4、评标范围、因素和市场价格参考依据
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报价书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价的主要因素是:价格。
4.3 评委会认为市场价格具有确切参考依据的是:钢材以《我的钢铁网》重庆市场网络发布价为参考依据;水泥以我市宏云水泥厂挂牌价为参考依据。
5、 废 标
本次供应商入库备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且市场价格没有参考依据的;
(2)市场价格有参考依据但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应现场告知报价人详细理由。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2-5名中标候选人直接入选,原则上不能低于2名不超过5名,不能形成无竞争入选和唯一入选。
6.2. 定标程序
6.2.1评委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2-5名中标候选人直接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对己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6.2.2根据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华蓥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无异疑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3我公司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报价书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成员在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采购人和询价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等方面信息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报价书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评审人员或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评委会主任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处理投诉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委会成员在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按时参加评审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评审或不能按时参与评审的,应及时告知评委会主任,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
(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2)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特殊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的,不得离场联系。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接受他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报价书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