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举措

2017/05/15

4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举措。其要点主要包括:(一)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7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6%三档,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二)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并从7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三)自201711日至201912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微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11日至201912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五)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八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自今年1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相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两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此外,国务院还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政策优惠范围扩大至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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